耐火窗的耐火j限測試主要依據相關國家標準進行,湖南耐火窗廠家工作人員講解具體過程如下:
一、試驗準備
樣品準備:選取具有代表性的耐火窗樣品,確保其尺寸、結構、材料等符合實際使用要求,并按照安裝狀態安裝在試驗爐的爐口上.
設備調試:試驗爐多采用氣體燃料明火加熱,需調試爐內熱電偶,其應符合規定,熱端伸出套管長度不少于25mm,試驗開始時,熱電偶熱端與試件受火面距離為(100±10)mm,試驗中控制在50-150mm之內,且要以不超1min的時間間隔測量記錄溫度值。

二、升溫過程
若為室內側受火試驗,依據《建筑構件耐火試驗方法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(GB/T9978.1-2008)規定,試驗爐內熱電偶測得的爐內平均溫度按特定公式監測和控制,試驗期間爐內實際時間-溫度曲線與標準曲線的偏差應控制在一定范圍內.
若為室外側受火試驗,則依據《建筑構件耐火試驗可供選擇和附加的試驗程序》(GB/T26784-2011)4.2.2的規定,按相應公式對爐內平均溫度監測控制,其實際時間-溫度曲線與標準曲線面積偏差也要控制在規定范圍內.

三、結果判定
在試驗過程中,試件發生下列現象之一時,即認為失去耐火完整性:
背火面出現火焰持續達10s以上。
試件背火面出現貫通至試驗爐內的縫隙,直徑(6±0.1)mm的探棒可穿過縫隙進入試驗爐內且能沿縫隙長度方向移動不小于150mm。
試件背火面出現貫通至試驗爐內的縫隙,直徑(25±0.2)mm的探棒可以穿過縫隙進入試驗爐內。
對于隔熱型耐火窗,除上述完整性評判外,還需進行隔熱性評判,當背火面窗扇平均溫升超過初始平均溫度140℃,或任一點位置的溫度溫升超過初始溫度180℃時,即認為喪失隔熱性.